②个人必须负责组织安排,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对于党组织安排分配的任务(如下班、各种报告、心得、总结材料)应及时完成。
③作为一名党员,作为学生,对于学习,党员的标准绝对不是以不挂科为目的的学习。平常不翘课、上课认真听讲、考试不作弊,这是一名学生党员必须要做到的,也是给其他广大普通同学的先锋模范作用。挂科者需作检讨和承诺。
④在党员发展大会上设答辩环节,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提问时,三个问题无一答出者需作检讨。
⑤学生党员应保守党组织的秘密,严禁私自散播未公布的消息。
犯了错误的同志,应该诚恳地接受党组织和同学们的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要吸取教训,认真改正,更好地为党工作。对于确实犯有严重错误、拒不承认而又坚持无理取闹的人,要加重处分。检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上交,逾期一天加500字。
第三章 学生党支部的机构设置
第十三条 学生党支部的组织机构
学生党支部按党章规定设置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如因工作、学生毕业升学就业等原因可以按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届内调整,支部委员会人选换届或调整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公告公示。学生党支部设立建设若干党小组,各党小组需按制定学期计划相对独立地开展相关组织生活。
学生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负责本支部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定期开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对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做出决议、决定,贯彻决议、决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接受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
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支部委员会设立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可以按支部规模和工作需要增设纪律委员、青年委员等其他委员,增设的委员职责分工由本支部自行确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支部委员会成员基本职责和分工如下: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支持和指导团支部、班级的工作,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抓好支部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